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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评选表彰“三育人”先进个人办法

作者:工会 时间:2008-11-10 点击数:

东北林业大学评选

表彰“三育人”先进个人办法

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不断加强师德建设,使“三育人”工作在新形势下有新的进展和突破,使学校涌现出一批关心、爱护、帮助和正确引导学生的育人先进个人。经学校党委批准,进行“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并于教师节期间召开“三育人”表彰奖励大会,暑假期间组织三育人先进个人进行疗养,评选条件及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在我校任教一年以上的在职教师,可参加教书育人先进个人的评选。

(二)在我校任职一年以上的在职干部、工人可参加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先进个人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教书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参评个人能认真执行《东北林业大学“三育人”工作条例》的各项条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教学效果好。教师备课充分,授课认真,讲课内容正确,重点、难点突出,采用多种教学方式,注重学生能力培养,学生学习成绩居同类课程的上等水平,85%以上的学生、同行和专家评价好,每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成绩均在86分以上。

(2)教书育人。教师在教学中,渗透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教育。结合教学内容有目标、有计划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教育,受到85%以上同学的好评。

(3)责任心强。教师能够充分利用课余时间,了解学生的思想、生活和学习情况,全面关心学生,积极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端正学习态度和培养严谨求实作风的教育,进行明确学习目的、热爱所学专业、遵纪守法和服从国家需要的教育,85%以上的学生评价好。

2.参评教师现担任班主任工作一年以上,且表现突出者,在评选教书育人先进个人时予以优先考虑。

(二)管理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管理干部要尊师爱生,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显著。

2.有针对性地进行管理教育活动,主动参与学生的课外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密切联系群众,关心教职工,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关心学生思想政治进步和身心健康,对学生全面负责,有实际成效,受到师生好评。

(三)服务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有端正的服务方向,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娴熟的服务技能,优良的服务质量,经常使用文明用语,服务满意率在95%以上。

2.能用高尚的情操和得体的仪表去影响和塑造学生的品行,能做到朴实整洁、稳重端庄、善良和蔼、热情大方。

三、评选时间、办法和比例

(一)评选“三育人”先进个人的比例按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2%掌握,各单位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初评,各单位“三育人”工作委员会在征求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把关推荐,由学校“三育人”工作委员会统一组织评定。

(二)各单位在7月6日前将推荐名单和事迹材料报到学校工会办公室,7月10日学校进行联评,7月末校工会将组织“三育人”先进个人进行暑期健康疗养,教师节召开表彰奖励大会。

四、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三育人”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单位要成立由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下的“三育人”工作委员会,委员会由工会主席和教师代表组成,负责“三育人”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五、几点要求

(一)本次评选、表彰活动是根据学校教代会通过的《三育人工作条例》的规定和校工会2007年工作计划进行的,是对各单位“三育人”工作的一次全面检查和总结。各单位党、政、工、团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

(二)要严格坚持标准,保证评选工作的质量,事迹材料要详实具体,突出“育人”事迹。

(三)各单位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完成评选推荐工作。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学校“三育人”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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