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东北林业大学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三育人”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工会 时间:2008-11-10 点击数:

中共东北林业大学委员会

关于评选、表彰“三育人”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开展“三育人”活动是我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提高学校教学水平、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培养祖国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途径。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热情,开创我校各项工作新局面,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进行2007—2008学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并于教师节期间召开表彰奖励大会。现将《东北林业大学评选、表彰"三育人"先进个人办法》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评选及上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东北林业大学评选、表彰“三育人”先进个人办法》

2、各单位推荐“三育人”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主题词:评选 表彰 三育人 先进个人 通知

抄报:黑龙江省教育工会

抄送:党委常委,纪委、党委各部、办,工会,团委,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东北林业大学工会©   版权所有 2019  技术支持: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