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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0-13 点击数:

各基层工会:

按照黑龙江省总工会《关于推进2023年全省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和《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开展2023年直属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 2023年教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学校工会会员(学校正式教职工、人事代理、派遣人才)。

二、参保方式

本次互助保障活动采取教职工自愿申请,以团体投保方式参加。报名前请仔细阅读保障活动实施细则(见附件1、2)。

三、保障计划

(一)“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住院+重疾+意外)”,会费标准为每人每年 120元,每次活动周期为1年,每人只能参加1份,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二)“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会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元,每人最多可参加1份。

四、资金来源

(一)“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住院+ 重疾+意外)”参保资金由教职工个人承担 20%(24元),学校工会承担 50%(60元),上级工会承担 30%(36元)。

(二)“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参保资金由女教职工个人承担。

五、报名时间

2023 年10月12 日--2023 年10月17日。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基层工会组织教职工统一填写“互助保障活动报名表”(见附件 3、4),认真核对本单位教职工填报信息,于10月18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一并报送校工会。

(二)参保资金教职工个人承担部分,待报名工作结束,经上级工会审核后收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晨,联系电话:82190330。

附件:

1.《在职职工住院综合互助保障活动(住院+重疾+意外)实施细则》

2.《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一年期)》

3.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报名表

4.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报名表


校工会

2023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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