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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须知
一、比赛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截止到2016年4月12日(星期二)下班前。
2、报名结束后,召开领队会,时间另行通知。
3、比赛时间:2016年4月18日开始,每天下15:30-17:30进行。
二、比赛地点
东北林业大学新、老体育馆排球场。
三、比赛分组
男子甲、乙组,女子甲、乙组排球赛。
四、参赛资格
1、以部门工会为单位,学校工会会员(人事部门认可人员),身体健康,适宜上场比赛的教职工均可参赛。
2、每名运动员只允许代表一个队参赛,禁止外借人员,发现冒名顶替的,一经举报,取消参赛资格。
3、各部门工会限报教练、领队各1人,每支参赛队运动员不超过12人,教练和领队可参加比赛。
五、奖项设置
甲级队:冠、亚军为一等奖,三、四名为二等奖,五、六名为三等奖,七、八名为四等奖。
乙级队:一、二名为三等奖,三、四名为四等奖,五、六、七、八名为参与奖。
六、具体要求
1、各代表队参加比赛时,领队应到场,负责处理比赛中出现的情况。
2、各部门工会需为本工会参赛的所有运动员、教练、领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
3、各参赛队员须严格遵守比赛规则,服装统一,号码清晰。服从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观众,保持良好的球风,发扬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体育精神。
4、教练员、队员和本单位观众若对裁判的判罚有异议,须由本单位领队或教练向裁判长提出,不得直接与裁判交涉。
5、参赛代表队不得无故弃权,确有特殊情况,须征得组委会同意。各代表队需按秩序册编排时间参加比赛,提前1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迟到10分钟以上按弃权处理。如遇天气等特殊情况,组委会可临时决定调整比赛时间。
6、参加联赛过程中,厉行节约,禁止铺张浪费,禁止带病参赛,避免受伤,确保安全。
7、比赛不举行开、闭幕式和颁奖仪式,成绩和有关奖品赛后通报和发放。
比 赛 规 程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委审定的排球竞赛最新规则, 比赛方式,参照国际排联竞赛规则执行。
二、比赛分男子甲级队和乙级队,女子甲级队和乙级队,比赛对阵及赛区经领队会抽签决定。
三、小组赛采取单循环、三局两胜制,半决赛以后为五局三胜制。比赛每胜一场积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按积分决定名次。如两队积分相等,先算Z值(Z值=总得分数÷总失分数),Z值高者名次列前。本次比赛不决第三名。
四、各场比赛时间均按秩序册中的赛程表进行,各代表队需提前1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迟到10分钟以上按弃权处理。每局结束休息不超过3分钟。各代表队在每局比赛中换人次数不限,但要进行对位换人,换人时需向裁判示意。
五、每队在比赛过程中,允许有一名队员为自由人,换人方式按排球竞赛规则的规定执行。
六、比赛不设申诉机制,裁判员的判罚为最终判罚。
七、裁判员由赛事组委会统一指定,比赛用球由赛事组委会提供,各队比赛服号码要清晰。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赛事组委会负责解释。
组 织 委 员 会
主 任:邹本存
副主任:孟令斌
委 员:刘 超 刘 曼 鄢冬青 陈 晨
各参赛单位领队
裁判长:刘 超 副裁判长:刘 曼
裁判员:校学生排球队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