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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2024年教职工中秋节福利提货券采购公告

作者: 时间:2024-06-24 点击数:

东北林业大学工会为了更好地服务教职工,不断增强教职工获得感和幸福感,决定为全体会员采购中秋节慰问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总预算约110万元。

2.采购份数约3700份。

3.按照每人每张300元的提货券一次性发放给教职工,教职工可以使用该提货券在供应商门店购买商品,享受服务。

4.本项目主要面向哈尔滨市符合资质的大型实体超市。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机构经销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专业的售后服务技术人员;

6.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在哈尔滨市区至少一家实体店;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不接受已被列入东北林业大学不良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报名。

三、报名及评审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综合办公楼633室,联系人:李志坤,电话:82192007,18704667026。

2.报名材料:供应商报名须提供本公告第三项所列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其它人办理的,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其它能够证明生产服务能力的文件、承诺书等。(文件提供复印件的,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在复印件上逐一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按右手食指指印)

供应商还须提供服务方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单位的情况介绍、提货券使用范围及门店分布情况、可享受的服务及购买产品的范围、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提货券使用期限、售后服务措施、其它可以提供的优惠和服务措施等。

3.组织评审

资格审核通过后,通知供应商参加评审会议。供应商携带有关材料、提货券样式及产品样品参加评审。供应商向评审小组现场介绍有服务方案及相关情况,接受评审小组质询,最终以投票的方式决定供应商。

4.签定合同并提供服务

东北林业大学工会通过网站对采购结果进行3天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权利和义务。

特此公告。

东北林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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