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按照黑龙江省总工会《关于推进2023年全省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和《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开展2023年直属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 2023年教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学校工会会员(学校正式教职工、人事代理、派遣人才)。
二、参保方式
本次互助保障活动采取教职工自愿申请,以团体投保方式参加。报名前请仔细阅读保障活动实施细则(见附件1、2)。
三、保障计划
(一)“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住院+重疾+意外)”,会费标准为每人每年 120元,每次活动周期为1年,每人只能参加1份,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二)“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会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元,每人最多可参加1份。
四、资金来源
(一)“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住院+ 重疾+意外)”参保资金由教职工个人承担 20%(24元),学校工会承担 50%(60元),上级工会承担 30%(36元)。
(二)“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参保资金由女教职工个人承担。
五、报名时间
2023 年10月12 日--2023 年10月17日。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基层工会组织教职工统一填写“互助保障活动报名表”(见附件 3、4),认真核对本单位教职工填报信息,于10月18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一并报送校工会。
(二)参保资金教职工个人承担部分,待报名工作结束,经上级工会审核后收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晨,联系电话:82190330。
附件:
1.《在职职工住院综合互助保障活动(住院+重疾+意外)实施细则》
2.《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一年期)》
3.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报名表
4.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报名表
校工会
2023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