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北林业大学委员会关于评选
2018—2020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宣传抗疫精神,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进一步加强“三育人”工作,学校党委决定开展2018—2020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东北林业大学2018—2020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东北林业大学2018—2020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2.“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3.“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
4.“三育人”推荐人选汇总表
中共东北林业大学委员会
2020年 6月15 日
附件1
东北林业大学2018—2020年度
“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宣传抗疫精神,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增强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挖掘广大教职员工在各岗位上的先进典型和优秀育人事迹,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建立高等教育的一体化育人体系。
二、评选范围
凡在我校工作两年以上在编在岗(含人事代理)、年度考核合格的教职工均可参与评选。长期在服务岗位工作、事迹特别突出的非在编人员,可由二级党组织推荐,学校“三育人”工作委员会评议确定。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将立德树人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学生成长成才各环节,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坚持育人为本,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做出突出业绩。
(二)分项条件
1.教书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课程教学过程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在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坚持思想引领,注重“课程思政”,自觉把传授知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效结合,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
(3)业务能力突出,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潜心教书育人,具有突出的育人事迹,无教学事故,深受学生好评。
2.管理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形象,工作作风扎实,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
(2)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办事公道,讲究效率,工作业绩突出,受到教职工和学生的好评;
(3)结合管理工作特点,直接或间接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把育人思想融入到工作之中,成绩突出。
3.服务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牢固树立服务育人的思想,服务师生员工做到热情、周到、及时。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工作成绩突出,受到教职工和学生的好评。
(3)工作求真务实,勇于创新,顾全大局,主动协调配合,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育人事迹突出。
四、评选程序
1.各单位推荐上报候选人(7月3日前)。由各单位“三育人”工作评选委员会组织初评,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2)进行评选推荐,填写《“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3),“三育人”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由各工会将本单位评选结果上报校工会宣传教育部(综合办公楼618室)。
2.学校评选。学校“三育人”评选工作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对各单位评选推荐的结果进行最终评选,并拟定“三育人”先进个人名单。
3.公示。通过校园网对“三育人”评选工作委员会确定的“三育人”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全校监督。无异议后确定最终“三育人”先进个人名单,由学校党委进行表彰。
五、表彰和奖励
适时组织“三育人”先进个人疗休养,教师节期间召开“三育人”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对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六、有关要求
1. “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按在岗教职工人数2%的比例确定评选名额(四舍五入),各单位根据限定的名额进行评选推荐,学校“三育人”评选工作委员会根据各单位评选推荐的结果进行最终评审。
2.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三育人”评选推荐工作,教学、科研单位的推荐人选要向一线教师倾斜,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应倾向于在基层服务学生且成绩突出的教职工。
3.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逐级推荐、层层把关、优中选优,把真正育人工作显著、师生公认的先进个人推选出来。推选程序要严谨规范,事迹材料要翔实具体,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认真做好评选和申报工作。
联系人:陈 晨
联系电话:82190330
附件2
“三育人”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序 号 |
基层工会名称(简称) |
名额(人) |
1 |
林学院 |
4 |
2 |
经管学院 |
2 |
3 |
文法学院 |
2 |
4 |
机电学院、工科中心 |
3 |
5 |
土木学院 |
2 |
6 |
材料学院 |
2 |
7 |
理学院 |
2 |
8 |
外语学院 |
2 |
9 |
动保学院 |
2 |
10 |
信息学院 |
2 |
11 |
工程学院 |
1 |
12 |
园林学院 |
2 |
13 |
交通学院 |
1 |
14 |
生命学院 |
2 |
15 |
马院 |
1 |
16 |
体育部 |
1 |
17 |
奥林、国际、继续学院 |
1 |
18 |
化资学院 |
2 |
19 |
机关一 |
4 |
20 |
机关二 |
3 |
21 |
资产经营公司 |
1 |
22 |
图书馆 |
2 |
23 |
医院 |
1 |
24 |
后勤 |
1 |
25 |
帽儿山林场 |
1 |
26 |
凉水林场 |
1 |
合计 |
48 |
附件3
“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单 位 |
|
来校工作时间 |
|
职务 (职称) |
|
联系电话 |
|
推荐岗位 |
教书育人( ) 管理育人( ) 服务育人( ) |
主 要 事 迹 |
年 月 日 |
基 层 党 委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校工会 审 核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学 校 党 委 审 批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1.表内主要事迹均以第三人称形式填写;2.此表A4纸正反面打印;3.此表报校工会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