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黑龙江省总工会和黑龙江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相关要求,学校工会积极推进教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把互助保障工作作为服务教职工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进普惠性参保、快速理赔、日常关心关爱……一项项举措逐一落到实处,让职工享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福利,初步形成了全校教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工会全面宣导、职工积极参与、会员广泛受益”的良好局面。近两年,全校累计参保教职工1442人次,30余名教职工得到理赔,累计理赔金额61487.44元。
一直以来,职工患病、意外、罹患重大疾病时,除了医保统筹报销部分,高昂的自付费用给患病职工造成很大的经济负担,迫切希望能够得到更多的帮助。职工有所呼,工会有所应,校工会秉承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把服务职工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进教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有效提高了职工抵御风险能力。2024年学校工会印发了《关于开展职工2024年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在文件要求框架内,尽量减少个人交纳金额比例,在上级政策发生变化时,也不增加个人缴费额度。
2024年,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住院+重疾+意外)首保人员参保资金中,学校工会承担50%(60元),上级工会承担30%(36元),由教职工个人承担20%(24元);续保人员参保资金中学校工会承担80%(96元),个人承担20%(24元)。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参保资金中,首保人员上级工会承担30%(7.5元),续保人员学校工会承担30%(7.5元),女教职工个人承担70%(17.50元),2024年学校工会为我校参保人员承担了近四万元的保费。
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的职工因住院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可在工会进行“二次报销”,以互助互济为主要特征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现已成为教职工的“第二医保”。一年中参保会员无论住院、患重大疾病还是发生意外,都可以申请赔付。2024年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将继续为有需要的教职工提供“医靠”!(作者:陈晨 审稿:宋福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