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届运动会教工组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工作,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由道德风尚评比组负责检查评比工作。
二、 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比组由校工会、各院、部、处、室、厂、校直属单位工会负责人组成。
三、 录取名额10名
四、 评比条件
1、做好大会和比赛的各项准备工作及组织工作,观众和运动员按时出席大会,对教工的出席情况按照比例分别给分,满分40分。
2、所有参加运动会的教工、运动员,必须服从大会指挥,不迟到,不早退,团结互助,保证观众坐席卫生清洁。此项共有18分,对集体性明显迟到、早退的,扣3—5分;对休会期间观众席脏乱的扣1—2分;非在场比赛人员擅自进入比赛场地的,一人扣1—3分。
3、搞好大会的宣传鼓动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本项共10分。其中,宣传板将根据其质量给6分;大会接到稿件按单位人数比例排出名次取1—2名,分别给1—4分。
4、积极为大会服务做好事,视情况给3—7分。
5、检阅队伍的整体风貌(服装、队伍、口号、步伐等)给15—20分。
6、各单位参加纪律检查人员的工作表现(按出勤、工作态度、公正严明等)给3—5分。
7、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违犯纪律的,一人次从总分中扣2—5分。
(注:以上评比各项分数合计100分)
五、 评比办法
采取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每次分项记分,最后总评。
二00四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