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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第三十七届田径运动会教工组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办法

作者:工会 时间:2008-11-04 点击数:

一、 本届运动会教工组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工作,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由道德风尚评比组负责检查评比工作。

二、 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比组由校工会、各院、部、处、室、厂、校直属单位工会负责人组成。

三、 录取名额10名

四、 评比条件

1、做好大会和比赛的各项准备工作及组织工作,观众和运动员按时出席大会,对教工的出席情况按照比例分别给分,满分40分。

2、所有参加运动会的教工、运动员,必须服从大会指挥,不迟到,不早退,团结互助,保证观众坐席卫生清洁。此项共有18分,对集体性明显迟到、早退的,扣3—5分;对休会期间观众席脏乱的扣1—2分;非在场比赛人员擅自进入比赛场地的,一人扣1—3分。

3、搞好大会的宣传鼓动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本项共10分。其中,宣传板将根据其质量给6分;大会接到稿件按单位人数比例排出名次取1—2名,分别给1—4分。

4、积极为大会服务做好事,视情况给3—7分。

5、检阅队伍的整体风貌(服装、队伍、口号、步伐等)给15—20分。

6、各单位参加纪律检查人员的工作表现(按出勤、工作态度、公正严明等)给3—5分。

7、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违犯纪律的,一人次从总分中扣2—5分。

(注:以上评比各项分数合计100分)

五、 评比办法

采取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每次分项记分,最后总评。

二00四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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