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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北林业大学委员会关于评选2016—2018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工会 时间:2018-06-2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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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以下简称“三育人”)工作,不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打造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职工队伍,学校党委决定开展2016—2018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东北林业大学2016—2018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东北林业大学2016—2018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2.“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3.“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

4.“三育人”推荐人选汇总表

中共东北林业大学委员会

2018年6月18日

附件1

东北林业大学2016—2018年度

“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职工职业理想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增强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凡在我校工作两年以上在编在岗(含人事代理)、年度考核合格的教职工均可参与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先进教育理念,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淡泊名利、志存高远,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在教学、科研、管理与服务等工作岗位取得突出业绩。

(二)分项条件

1.教书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具有精湛的业务知识和科研能力,严谨笃学,教风端正,教育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2)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教学计划,遵守教学规范,无任何教学事故。

(3)遵循正确的世界观和科学的方法论,结合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爱国爱党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受到绝大多数学生好评。

(4)积极开展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活动,在人才培养、科研育人、社会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2.管理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具有精湛的职业技能、良好的职业形象和严格的职业纪律,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

(2)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办事公道,讲究效率,工作业绩突出,受到教职工和学生的好评。

(3)结合管理工作特点,直接或间接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把育人思想融入到工作之中,成绩突出。

3.服务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牢固树立服务育人的思想,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做到热情、周到、及时,服务效果好,受到教职工和学生的好评。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刻苦钻研服务技能,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吃苦在前,任劳任怨,工作质量高。

(3)在工作中,能够树立为学生和教职工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工作成绩突出。

(4)长期在服务岗位工作的非在编人员,育人工作成绩突出、受到绝大多数学生好评、被评为行业标兵或模范者,可经基层党委推荐,学校三育人工作委员会予以推荐评选。

三、评选程序

1.推荐候选人(6月26日-7月5日)。由各单位(工会)“三育人”工作评选委员会组织初评,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2)进行评选推荐,填写《“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3),“三育人”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上报校工会宣传教育部(综合办公楼618室)。

2.“三育人”评选(7月9日)。学校“三育人”评选工作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对各单位(工会)评选推荐的结果进行最终评选,并拟定“三育人”先进个人名单。

3.公示。通过校园网对“三育人”评选工作委员会确定的“三育人”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全校监督。无异议后确定最终“三育人”先进个人名单,由学校党委进行表彰。

四、表彰和奖励

学校组织“三育人”暑期疗休养,教师节期间召开“三育人”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对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有关要求

1. “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按在岗教职工人数2%的比例确定评选名额(四舍五入),各工会根据限定的名额进行评选推荐,学校“三育人”评选工作委员会根据各工会评选推荐的结果进行最终评审。

2.各工会要在本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领导下,认真组织教职工开展“三育人”评选推荐工作,教学、科研单位的推荐人选要向一线教师倾斜,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应倾向于在基层服务学生且成绩突出的教职工。

3.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逐级推荐、层层把关、优中选优,把真正育人工作显著、师生公认的先进个人推选出来。推选程序要严谨规范,事迹材料要翔实具体,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认真做好申报和评选工作。

联系人:陈 晨

联系电话:82190330

附件2

“三育人”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序 号

基层工会名称

名额(人)

1

理学院

3

2

林学院

4

3

经济管理学院

2

4

文法学院

1

5

机电工程学院

3

6

土木工程学院

3

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

8

外国语学院

2

9

野生动物资源学院

2

10

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2

11

工程技术学院

1

12

园林学院

1

13

交通学院

1

14

生命科学学院

2

15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16

体育部

1

序 号

基层工会名称

名额(人)

17

森林植物生态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1

18

盐碱地生物资源环境研究中心

1

19

党政机关第一工会

4

20

党政机关第二工会

4

21

教科研工会

1

22

产业工会

1

23

图书馆

2

24

校医院

1

25

后勤服务总公司

1

26

帽儿山实验林场

2

27

凉水实验林场

1

合计

50

附件3

“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单 位

来校工作时间

职务

(职称)

联系电话

推荐岗位

教书育人( ) 管理育人( ) 服务育人( )

年 月 日

基 层

党 委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校工会

审 核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学 校

党 委

审 批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1.表内主要事迹均以第三人称形式填写;2.此表A4纸正反面打印;3.此表报校工会一式两份。

附件4

“三育人”推荐人选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职务

(职称)

来校时间

(年月)

50-100字以内)

推荐类别

(教书、管理、服务)

1

2

3

4

注:主要事迹填写要求突出育人事迹,语言精炼。此表打印盖章并上交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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